27/06/2008
我堅信,生命體有可能以純能量的形態而存在。這就是說,人死後有可能以另外一種形態存在——魂魄。不過,這衹有那些精神力量異常強大的人才有可能。比如,人們常說的怨念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種,與之相對應的存在的魂魄有一個名稱:“厲鬼”。然而,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死後魂魄最多存在幾天或在更少的時間內就會消散成為游離的能量,生前意識自然也就破碎了。
對於強壯的靈魂或有奪舍重生的事存在,不過這也並不容易。死鬼與生人是一種對立的形態。譬如水火,水尅火,火亦可尅水。兩者之間誰將勝出,要看誰的能量更強。死鬼脫離了生前本體,必然能量大損。厲魂若想奪舍,必要尋一弱者。但即使是一弱者也有一定的抗力,即使厲魂奪舍成功,其能量更損。在短期內,牠也是一個廢物。
若以現代科學的角度來看,這正如愛因斯坦的質能方程中所描述的:一切存在都是能量的表現形式。人與鬼也衹是能量的一種表現形式罷了。
至於神,我們之所以尊之為神,是因為他們是一種超越凡人的存在。他們能能凡人之所不能。
(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