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eatxr's profile原劍BlogListsGuestbook | Help |
|
4/21/2009 西元08暨09年國內外大事點評系列之汶川地震本人鄭重聲明:本人若有談到的關於中共的言語,衹是因為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從前,民生吏治問題要歸罪於皇帝。而現在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而且中共總是自詡“集體智慧”。出現的所有社會問題理所應當要歸罪中共。誰讓他是一家之長,是中國的“法人代表”呢!所以,中共集毀譽於一身是不可避免的。 西元2008年是中國大不幸的一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奪走了數十萬條人命。為此,高高飄揚的五星紅旗首次為了平民百姓降半旗致哀。在這樣無可抗拒的天災面前,人們將他們或光輝的或陰暗的品格本能地放大了。慶倖的是,我們看到了在這物慾橫流的當今社會還是有一些高尚的存在。這是民族之魂、國家的希望。人民的軍隊在這個時候體現出他們應有的價值,沒有“出工不出力”。國家政府很好地協調與組織了救災。然而,正如光明與黑暗的對立,卑劣者同樣存在!這些貪污或挪用救災專用資金或物資的人員全都應當處以死刑。這些驕橫跋扈的公務人員全都應當撤職且永不敍用。 副論:溫家寶總理 汶川地震後餘震頻仍,溫家寶總理數次前往災區。網上一片稱頌:“人民的好總理”。雖然其言行懇切。但我不以為然。這種作為於事未必有益,卻頗有嘩眾之嫌。古語言: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溫家寶身為總理,又兼年過六旬,身入餘震猶在的災區並不妥當。其身入災區或有些許振奮人心的作用,但需要更多人的護衛,卻可能拖纍了救災進程。今之總理猶古之宰相者也。“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他的主要職責是調兵遣將、使各適其職。在這個時候,溫家寶總理最多只能到達“最靠近災區但是安全”的地方以示關心即可。如果他不入災區就無法調遣人員的話,那他就應當把不聼調遣的相關人員給替換了。 副論:“範跑跑” 在大難來臨的瞬間,範跑跑本能地做出了最正確的判斷與抉擇。然而隨着時間的流逝,他看着其他的教師與學生們一個接一個無恙地集中到了操場。他恐懼了。因為他知道在這社會中有一種道德準則。對於他這樣無憑無依的弱者,輿論是一種極大的毀滅力量。他想找出一條“生路”。在面對兩個學生的指責的時候,他以臨時編織的“道理”去對抗“道德”。之後他意識到他又一次觸犯了更為嚴厲的道德準則。在圍棋中,這就是所謂的“惡手”連發。至此,“棋局”已經幾乎沒有可以挽回的餘地,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盤面”搞散進行混戰。於是,他在網絡上投放了他的“勝負手”:《那一刻地動山搖》引發論戰。 “範跑跑”現象也反映了自文革“打倒臭老九”後的遺禍。“尊師重教”在中國幾乎不復存在。教師也衹成了一種職業。學生不甚尊重教師,教師不甚關愛學生。優等生也衹是教師的業績而非榮耀。 副論:豆腐渣工程 豆腐渣工程在中國早已不是一種新鮮事。這次衹是因為全球關注這塲舉世矚目的災難才讓這種齷齪無所遁形。我並不十分反感官員利用職權優先將項目讓於族人,只要價格合理、保證質量、不要重復反復建設就行。剛修的馬路沒有什麽問題,可是次年又翻修。這是在搞“廂軍”第二嗎?剛剛修建的高架橋,一下雨那些過路的車就要去游泳…… ![]() 4/10/2009 西元08暨09年國內外大事點評系列之貴州甕安事件本人鄭重聲明:本人若有談到的關於中共的言語,衹是因為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從前,民生吏治問題要歸罪於皇帝。而現在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而且中共總是自詡“集體智慧”。出現的所有社會問題理所應當要歸罪中共。誰讓他是一家之長,是中國的“法人代表”呢!所以,中共集毀譽於一身是不可避免的。 該事件以某女生疑被姦殺或是該女生疑先被強姦而後不忍羞辱跳河自殺為起因,眾人極度懷疑官方的屍體鑒定報告,繼而引發的一次傳聞有十萬人參與的羣體性聲討疑凶、進而發展成或可能有黑惡勢力參與的縱火案。而官方報道中頗有意味的“三個俯臥撐”似乎又暗示了嫌疑犯。由於該事件涉及高幹子女,我個人傾向“是那些高幹子女作案”的說法。 通常來說,我對這些高幹子女沒一點好印象:從前,我有一校友在樓道裏推了某高官(現政協任職)的外娚一把。結果有警車開到學校並在上課時間將那校友叫了出去。雖然事後該校友一再否認被毆打。可是我們從他顯得蒼白的臉都認定他是被打了。即使事情並非如此,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矛盾,要警車來學校幹什麼?即使牠們沒有毆打該校友,這也夠上恐嚇了吧! ![]() 4/9/2009 西元08暨09年國內外大事點評系列之上海楊佳襲警事件
本人鄭重聲明:本人若有談到的關於中共的言語,衹是因為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從前,民生吏治問題要歸罪於皇帝。而現在中共是當代中國的執政黨,而且中共總是自詡“集體智慧”。出現的所有社會問題理所應當要歸罪中共。誰讓他是一家之長,是中國的“法人代表”呢!所以,中共集毀譽於一身是不可避免的。 自古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事實上,我並不希望有這樣的俠士!從某種程度上,我不希望有英雄式的人物!因為,總是先有了不幸才出現了英雄!換句話說,英雄衹是不幸的衍生物。然而,我們沒有能力阻止不幸的發生,亦沒有能力對不幸的肇事者予以制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法治思想在中國經歷了約兩千四百年了至今仍未實現並延續。是以,英雄式的人物仍將存在! 在上海楊佳襲警案中,楊佳並非俠士。首先,報私仇者不可謂之“俠”。其行兇緣由如網絡所傳原本亦衹是為了私仇,且其報仇對象亦非對其造成傷害之人。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如此是非不明何以謂之“俠”?從另一角度來看,楊佳可謂喪心病狂、濫殺無辜之人!即使是“俠”,縱有諸多不忍,為了確立法制之至高無上之地位也衹能揮淚斬之。“殺人者死”!法治,除了首要不分貴賤,也要不分病否。即使楊佳是精神病人,也要處以死刑,以杜絕有人假借精神病為由行兇。我希望這能立法在先、有法可依。 為什麽網絡盛讚楊佳,稱其為“俠”呢?原因有二:其一、民怨已深。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城管是在民間素有“喫百姓血”之稱的公務人員中的一種。樹大有枯枝,這是可以理解的。問題在於法律沒有能力對那些政府中的害蟲予以確實的制裁,或官官相護、打而不倒,這才積澱了人民對政府的不滿。休說“執法犯法,罪加一等”這理所當然的處置,連基本的懲罰也沒到位。常有某官員此地違法他處調任的事發生!其二、執法不明。楊佳乃必死之人。然而,在法庭的審判過程中,官方種種曖昧行動不由得讓人疑雲重重。 我不由得為中共感到惋惜:當年百姓如同對待神一樣信仰中共;後來百姓用他們辛苦掙來的錢脩廟築宇、建祠興堂;現在更有部分百姓走向了對立。這一切皆源於官僚的腐敗!法治對於我們眞的是一種奢望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