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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007 我的著裝 男人怎麼就這麼不好買到好看舒適的衣服?似乎只有顏色難看的西服、夾克、襯衫什麼的可供選擇。 夾克類的我不喜歡,穿著它不舒服。穿著它我總覺得人有些萎縮,而且看起來人也不夠精神。 西服穿著倒是精神了,不過我感覺腋下似乎有點緊繃著,不利於活動。如果冷的話西服裡面要穿毛衣,毛衣只能是“三角領”的,這樣才不會妨礙內著襯衫的層次感。如果為了更保暖還要系領帶、領結什麼的——我實在很不喜歡脖子上系根繩子。這樣看來,為了保證保暖與層次感,“交領”似乎較合適——其實西裝就是一種“交領右衽”。 我只好穿襯衫了,通常我會穿大號一點的襯衫。也由於我的身體可以承受得起現在所在這個地區的寒暑,所以四季我通常也只著一件襯衫。不過,我就要離開這個地區前往一個極冷的地帶了,將來我要怎麼辦呢? 既然買不著滿意的衣著,看來我只能自個找人去做一件試穿了。我想去弄一件電視劇《三國》裏的那些武將穿的騎射裝或“短打”。我不是復古主義者。那些“古裝”只是因為現在大多人沒那樣穿才變成了“古裝”的。怎麼穿著是個人的自由不是?當然,也許“古裝”也是需要改進的。 我想要這樣的一套服飾: 第一、衣裳要松緊合適不影響我打拳。直立時,“短打”上衣長度至少要過大腿根部或者到大腿中部、長袍的話到腳面,袖長至虎口,下裳也就是褲子的長度要到腳面。肩腋部、檔部要足夠寬鬆。袖子要小,這一點可以參考襯衫的袖子,希望袖子上提時能拉到肩部(襯衫要解開扣子才行,不知若以古裝做法要怎麼做呢)。 第二、為了適合重疊著裝以保暖,但不失層次感,可以借鑒“交領右衽”——既然西裝和古裝都是“交領右衽”當然就這麼做了。在我的感覺裡,“古衣”有一個其它服飾沒有的特點:可以調節衣裳與身體的貼身程度。不象用扣子或拉鍊的衣服那樣象個圓筒形,不能自由地調節衣裳與身體的貼身程度,因為那是固定的。而“古衣”則能將“交領”拉攏或放松仍然線條流暢。 第三、最好能減少服鉓外側的會羈絆的設計——比如口袋,轉為隱於內側。 第四、想要一雙靴子,希望靴子足夠長能護住小腿,但踝部仍足夠靈活,我希望鞋底的抓地能力足夠強、在各種地面上摩擦力夠大、不易磨損。——馬靴可以勝任嗎?如果是布鞋,不知用那種布軍鞋的材料(是帆布吧)是否合適?我在古裝戲中看到的靴子似乎不夠完美——會不會象穿雨靴那樣不夠牢固?我覺得在靴子上提供小腿部的綁帶什麼的也許更好。 第五、由於視覺慣性,古裝劇看多了,短髮也許不太合適。留長髪的話,一則可能不方便(洗髪),二則較熱的地區不適合。也許,我該考慮弄個漂亮的帽子。 第六、盡可能地考慮與現代人的服飾服色的“兼容性”。這樣就不會顯得太異類了。對於大眾來說也更容易接受。 第七、也許“天衣無縫”是很不錯的,不過整件衣服用一整塊布製作應歸屬精品系列了。若要批量製作,就應當為成本與流水線作業考慮。 對我影響深遠的幾件事——第一件事 從小至今,我曾遇到過幾件對我影響深遠的事。第一件事那是在我小學時代,具體的情況我已經記不清了,那時我應該是剛從鄉下轉學到城市吧,這個時候我應
該不會超過十歲。有一天,我在學校受了委屈,回到家裡訴說,家裡人不僅沒有予我以安慰反而責備於我。我難過的想要尋死。我在家的後邊一房門的橫梁上找著了
一個繩套。我兩只稚嫩的小手用力努力地把身子向上,想把頭給套進去……繩套勒得我的手疼。於是我忽然醒悟——原來,死也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錯不在我,為
什麼要讓我來承受痛苦?該受苦的應該是那些該受到懲罰的人。從此,我也再不向家裡人訴苦以求助——家人可靠嗎?向老師訴苦有用嗎?打小報告的人不僅會被人
看不起,而且老師也幫不上忙,事後事情仍會繼續。一切只能靠自己。我將自己所有的遭遇歸結於自己的無能。因為無能而被人欺負怪得誰來?如果我有足夠的力
量,就只有我欺負別人的份,哪有人欺負我的道理?寧可我欺負別人,也不願別人欺負我。能敵則敵,不若則避,避之不及能忍便忍。進退趨避,處事縱橫的思想於
此已經成形。我學習成績比較好——雖然有些馬虎幾乎總不能得滿分,我也崇奉武力。此後情況漸有改觀,小學無大事。 經此一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也算是一個死過的人了。難道不是嗎?也許我有一股狠勁就是這個時候產生的——對自己狠才能對別人狠。 2/17/2007 由《封神演義》論女媧之不義紂王於女媧殿中題詩讚女媧之美,詩中有欲得之並與之陪伴之意。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本是人之常情,並沒有甚麼大不了的事情。這事失之尊重,雖有些許不妥,不至於死罪。但是,女媧大怒。也許,她認為天下眾生理應在她前匍匐在地,而紂王敢於追求她是在挑戰她的威嚴,將她置於同等的或更不如的地位。(注1)於是,她便想立即毀了紂王及其社稷。但她在前往朝歌的路上雲路受阻,遂懷恨而歸。但她不甘心就此罷手,就命軒轅墳三妖前去惑亂紂王。後來其中一妖化為妲己入宮。而這個時候,紂王還不能夠上昏庸二字,女媧教人去壞紂王之德,這是不義之舉。豈有教人以惡、壞人明德,而後復以惡除之的道理。(注2)後,女媧在紂王將滅之時又擒拿三妖與姜子牙殺害,理由是“無端造業、殘賊生靈、荼毒忠烈、慘惡異常,大拂上天好生之仁。”。這裡,我們先來看女媧下令的原話:“你三妖可隱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亂君心;俟武王伐紂,以助成功,不可殘害衆生。事成之後,使你等亦成正果。”女媧下個令簡單至極,卻沒有給於任何幫助,只是以利誘之而已。三妖如何才能“隱其妖形”?請看書第十七回:“看官:他为何事要将宫人打死,入在糟内!妲己或二、三更,現出原形,要吃糟内宫人,以血食養他妖氣,惑于紂王。”。這樣一來,三妖就不得不“殘賊生靈”了,不過這不是“無端造業”。女媧縱妖殘人,其罪在先。況且,以女媧之神明,對此事豈有不知之理?而她並沒有制止這種作為。如果她認為這種作為不妥當,她完全可以將其扼殺於萌芽狀態。就算已經有了些少無辜之人受害也不至於死罪,“革命”怎麼可能不死人的,否則把那些學生、工人、農民推上歷史舞台送死的領導人是不是也全該在“革命”成功後盡數殺了——仇恨,總是用血淚堆積而成的?沒有仇恨的堆積,如何能一人揭竿、天下響應。可見,女媧並不反對這種作為。至於“荼毒忠烈”,這是紂王與奸臣所為,怎能怪到三妖頭上。關於“殘惡異常”,妲己造炮烙對付的也只是紂王要殺的人,這已經是末節了。雖說這是有些過於殘忍,不過這個刑罰也不見得比砍頭更殘忍多少,至少比起後世的種種刑罰還要好許多了。若非三妖遵令“迷惑紂王,使他不行正道”,紂王如何能夠斷送天下?若非“荼毒忠烈”如何會使得朝中無將相,若非“殘賊生靈”如何會使天下人離心?其中因果不問自明。今女媧以如此理由將三妖屠戮是又一不義之舉。無非是諉過他人罷了。 注1:或許,這就是“大不敬罪”的由來吧。 拒絕節日 又一年的春節來臨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早已失去對節日的興奮感;度過了多年缺少鞭炮聲的春節,我早已感受不到節日的氣氛;尚未找著且留住女神與我陪伴,我越發感到節日的寂寞。外婆外公的先後去逝使得節日更少了一種凝聚力。節日給我帶來的只是物價的飛漲、交通的不便,以及愈加的寂寞感。作為個人的選擇,我會選擇任意有錢有時間且並非節日的日子作為我的節日,我拒絕所謂的東方或西方傳統的節日,除非那是非常必要的應酬。 powered by performancing fire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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